为平稳有序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防范化解风险,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发厅函33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方案》、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市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哈教发9号)的文件要求,巴彦县教育局开展了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检查。
4月24日,教育局成立以成职股、基础教育股、安全股、计审股为成员的检查组来到巴彦县文来中学进行专项检查。文来中学位于我县兴隆镇,是我县唯一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共有在校生余人,教师50余人,占地面积2.8万余平米。检查组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个别访谈、查看文字材料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民办学校党建、思想政治教育情况;民办学校举办者资质等情况;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财务管理、学费收取使用情况;民办学校学籍管理、招生工作及教育教学情况;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情况;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情况;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情况等。教育局严格工作要求,对文来中学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教育教学工作建议。文来中学进行了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的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确立本单位的整改时间和整改办法,表示一定如期完成学校整改任务。
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此次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时间为年3月下旬至年6月底,为提高此项工作的时效性,建立成果运行机制,教育局对摸排出的问题、环节、漏洞,逐项分析原因,完善制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认真履行教育局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担当作为,守土尽责,切实做好本地区的工作。教育局将采取边查边改、立即整改的办法,分析研判本地区民办办学风险,查找薄弱环节,找问题症结,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撰稿摄影:李海洲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 辑:武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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