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商法律网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民商法律网授权学者。全文共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人脸识别技术正在不断地改变我们的生活,现在已经被大规模地应用于安防、支付等重要场景中。但这项改变生活的技术,如今却处于前所未有的争议之中。针对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的原因、如何保护好个人隐私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学会会长王利明表示,在平衡“利用与保护”关系时,人脸信息等敏感信息要更注重保护,其他非敏感信息则更多地强调“利用”。
一、
以公共利益为限制标准,防范人脸识别被滥用
人脸信息是个人核心隐私,也是个人敏感信息。人脸信息不仅涉及个人肖像,还包括身体、健康、年龄、种族等信息,甚至可能包括个人的心理信息。并且,人脸信息广泛涉及个人其他私密信息。比如,有些银行账户和人脸信息进行绑定、关联。因此,一旦人脸信息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违法共享、转让,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于人脸识别被滥用的现象,确实应该引起高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