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央政法委发布时间:-04-:08:11
中央政法委打击处理违法上访五条要求:
一.不管上访是否有理,只要有实际困难都要解决在先。
二.认定违法上访,都要经过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都看到他是否属于无理和无理取闹。
三.凡是进行依法处理的,批准权归省里,省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共同研究,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四.依法处理后,还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做工作,不能一抓了之。
五.中央政法机关对省级政法部门批准依法处理的上访人又以此为上访的案件,不在向下交办。
国家明确规定群众事件滥用警力可被“双开”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归纳概括了16种信访工作中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的违纪行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就信访工作究责作出规定,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同时发布。《解释》和《规定》分别适用于党员和公务员。根据这两个文件,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事件可被“双开”。
《规定》明确,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的,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针对这一行为,《解释》中单列一条,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解释》和《规定》部分内容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可撤职
下列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除级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到现场处置而未到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
欺骗上级造成严重后果可开除
下列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除级或撤职等处分:
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拒不执行有关职能机关提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本地区、单位或部门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后,未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引发重复越级集体上访,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
决策错误导致信访发生将究责
下列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除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超越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
主要领导须及时处理重要来信
《解释》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对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等处分:
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久拖不决。
中纪委副书记:党政一把手同样适用
对于违反信访纪律的行为,是否适用于地方党政一把手,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明确表示“同样适用”。
各地方没有北京市案发地派出所移交地方处罚的移交手续,各地方就无权进行处罚处理。
训诫书本身就属于警告类轻微处罚,《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不管进行什么样处罚之前都必须要有讯问笔录,且只有案件发生地当场执法警察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别人无权进行执法训诫。
驻京办无权开具假训诫书对本人进行训诫,属于越权执法和违法执法、越权执法,无执法权。
在执法前除了要满足以上条件,还要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否则不能进行执法,已经执法的,其执法行为无有效力,其执法行为可视为是侵犯公民的合法人身权利,给被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严重后果要赔偿精神损失。
当事人因某一行为在一天内受到训诫后,当场被执行拘留,属于一次双罚。同一事件不能同时进行一次双罚,属于量罚过重,违反执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和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对有关人员乱用职权、渎职犯罪、违法乱纪、私设公堂、强加罪名、侵犯人权、限制人身自由,公然违反党纪国法的胡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予以开除公职。
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第六十条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以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有关条文
第一百八十八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黑白做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是什么让医生背弃了“天使”的光环,违法干着杀人的勾当!
七名被害患者联名举报信
我们是一群医院的受害者及受害者亲属,我们自己或者我们的亲人,医院接受过治疗,都因该院医务人员为了索取器械与药品回扣等腐败营利行为、渎职脱岗,有的重伤不治、终生残疾、命悬一线,有的含冤而去、命丧黄泉、惨死在手术台上……人命为大,医生怎么可以用国家赋予的权利愚弄患者,来换取肮脏的金钱?又怎么可以视患者生命为儿戏,术中脱岗而又如此傲慢冷漠和泰然处之?魏则西走了,他用医院的腐败,可医院又何止一家?我们今天想用一桩桩铁一般的例证和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来控诉医院部分无良的“白衣天使”,以唤起世间应有的,哪怕一点点的公道和对生命起码的尊重,以及对受害者哪怕些许的抚慰与祭奠。
医院曾因医务人员收受药品与器械回扣已多次被官方媒体如南昌《新闻说报》、南昌新闻等暗访后揭入并曝光,如:妇产科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被南昌《新闻说报》节目组曝光;且有几名相关责任人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如:原器械科科长贾群因受贿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原药剂科主任万子杨因受贿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说起该院部分无良医生的罪恶,可谓事事是铁证、桩桩是血泪。该院医生吴友平、黄俊为了获取高额支架回扣,明知患者患者肾脏疾病,不顾患者死活,诱骗安装心脏支架,患者报案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已造成患者伤残八级;甚至有的还被涉事医生当场扎死;麻醉医生朱云生手术中脱岗造成患者惨死手术台,还有明目张胆非法修改病历;为了提成回扣营私暴利疯狂加单开药,直至官方媒体大量曝光后,医院管理者一直包庇涉事医生,未有过任何处理;涉事医生还一直在工作岗位上未受到任何的处理。因此,我们联名向尊敬的领导您举报要求相关部门彻查医院部分医生受贿及造假病历,伤害患者的恶劣行径。现将我们这群受害者或我们亲人的受害经过曝光链接陈述如下:
1、患者福拜自述:
我于年8月26日因心电图T波V5、V6略低、大致正常心电图到医院(下称一附院)门诊就诊,我明确告知接诊的心内科吴友平我是肾脏病患者,但他还是在我各项检查均为正常的情况下,给我下达“病重通知书”,造假我的病历。明知我是IGA肾脏病人,不能乱用药(术后要终身使用肾毒性药物,给我的肾脏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不顾我的死活,还诱骗我说:血管基本堵死或堵95%左右,生命随时存在危险(已取得医生承认知道我有肾脏病和诱骗我安装心脏支架的录音)。在其它该做的检查都没做,也不知道支架安装后的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诱骗我安装了心脏支架。我的肾脏已出现了大量的蛋白尿和血尿,这种情况之前是从来都没有的,我的肾脏病正在恶化当中。
术后,我带着手术碟片找到了一附院本院的心内科主任和外院的专家,并在律师的协助下录了音。专家称我的病情并不严重,不需要安装支架。事后,我向医生提出:“我知道你们做一个心脏支架要拿多少回扣的”,吴友平说:“你真要这么做,我自己也只能认了”。并且承认了诱骗患者的所有录音证据(本人有录音证据证明医生承认为了获取心脏支架回扣,诱骗患者安装心脏支架。)并且吴友平希望对我进行赔偿,让我不要将此事张扬。
(以上录音是涉事医生吴友平、该院某副院长与患者的谈话内容,录音中吴友平与副院长明确希望与患者私了,副院长还问患者要多少钱,但遭到患者的拒绝,医院先处理医生。)
之医院举报,院领导在听过了我所提供的录音证据后表态要对吴友平进行处理,还要对我进行赔偿。还说吴友平要出大头,医院也要赔,医院一直未对医生有过任何处理。我只有向南昌市公安局报案,通过市公安局依法对我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明确指出了医生的违法行为并造成我伤残八级的严重后果,现我的病情还在持续加重之中。
江西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省卫生厅进行巡视时,我们患者也将情况向巡视组进行了举报。巡视组已受理了此举报,核实后要求卫计委对涉事医生进行处理。可医院一直未对医生进行处理,还让涉事医生继续在岗位上行医。
吴友平不仅对我造成了伤害,而且已有多名患者与我取得沟通,举报吴友平诱骗其安装心脏支架,以及治死人的事实。且吴友平的部分违法事实已被江西官方媒体曝光,以下是我被南昌新闻采访并曝光过的视频链接,我强烈要求严惩凶手吴友平与黄俊!
福拜被采访视频链接: